腹泻病门诊报告管理制度
腹泻病门诊报告管理制度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按上经要求,每年自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昼夜24小时接诊。2.腹泻病门诊负责接诊以急性腹泻(病程在一周内)为主的各种急性肠道传染病,慢性腹泻近一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