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供销社回访谈话制度
贵港市供销社回访谈话制度一、回访谈话对象。市联社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属公司正副经理、直管基层社理监会正副主任,在新任职的第一年,接受组织上两次回访谈话。二、工作程序:(一)第一次回访谈话。在任期满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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