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
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1997年5月2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护集 体资产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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