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   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 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 通知 卫办医 2010125 政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卫生局: 为切实减轻临床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负担,使护士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密切护患关系, 20107< 提高护理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 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 >201011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 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决定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 护理文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格式护理文书类别 根 据 两 个 《 通 知 》 要 求 , 护 士 需 要 填 写 、 书 写 的 护 理 文 书 包 括 : 体 温 单 、 医 嘱 单 、 手 术 清 点 记 录 、 病 重 ( 病 危 ) 患者护理记录。护理文书均可以采用表格式。 二、护理文书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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