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事业编招聘2019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可复制版

睢县事业编招聘2019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可复制版】 1: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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