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_1
感谢您的下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关于印发安徽省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与 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人防办(民防局)、建委: 现将《安徽省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印发 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55号)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3 号)等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竣工 验收与备案管理,应当遵守《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并符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防空地下室工程包括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和 本省规定同步(附建式)、配套(单建式)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 15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