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齐魏会徐州相王非魏襄王元年辨

九二、齐魏会徐州相王非魏襄王元年辨《魏世家集解》:“荀勗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终于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案《太史公书》,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

九二、齐魏会徐州相王非魏襄王元年辨 《魏世家集解》:“荀勗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终于魏之今王。今王 者,魏惠成王子。案《太史公书》,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 王。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为五十二年。今按:古文惠成 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改元后十七年卒,《太史公书》为悮分惠成之世以为二 王之年数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无哀王,然则今王者,魏襄王也。”今按: 齐、魏会徐州,相约僭称王,因称王而改元,故不称三十七年而改称元年。其后秦 惠文王于十三年称王,乃亦改十四年为元年,与此正类。惠王与孟子言:“西丧地 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考惠王后五年予秦河西地,后七年尽入上郡于秦,后十 二年楚败魏襄陵。惠王之言指此。倘以为在襄王之世,乌容出自惠王之口哉,(《秦 策四》:“楚、魏战于陉山,魏许秦以上洛。魏战胜,效上洛于秦。”高诱《注》: “魏惠王也。”今按:楚、魏陉山之役,《年表》在魏襄王六年,误。高《注》云 惠王,是也。效上洛即献西河之外也。苏代之说燕王曰,“西河之外,上雒之 地,”是也。其是犀首为魏将,张仪在秦,事又见《秦策》一、《韩策》二。据 《策》则魏效地在胜楚后,而《史》列胜楚前,亦相歧。)此事为史家一争案,自 杜预氏《左传后序》,裴氏《史记集解》,司马氏《通鉴》,王氏《困学纪闻》, 顾氏《日知录》,崔氏《东壁遗书》,梁氏《志疑》,皆据《纪年》纠《史记》。 而辨论纷纭,尚未定于一是。则以《纪年》原书既佚,未能博观会通。而《史记》 传习既久,人情乐旧安常,惮于纷更也。今既剖别《纪年》《史记》得失,凡二十 余事,自魏文侯田庄子以下齐、魏两家世系年代,逐一辨订纠正,又旁推之于《史 记》《国策》以及先秦诸子书。合之大势而通,比之小节而符。首尾条贯,竟体朗 然。庶可以解千古之纷矣。此齐、魏徐州相王为魏惠王后元元年,非魏襄王元年之 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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