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 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 (宁党发…2009?4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做好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为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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