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鉴代判引起的重大争议
以鉴代判引起争议的对策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 宋艳菊 律师【内容摘要】笔者作为承包人的代理人,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鉴定单位在鉴定报告中认定不存在1万平方米价款差异,笔者利用造价专业知识说服
以鉴代判引起的重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