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关于无纸化办公信息系统使用的法律风险评估
关于无纸化办公信息系统使用的法律风险评估 一、待分析事项 自动化办公、无纸化办公突出的特点是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工作方式和用工制度,但证据的认定和采信却是所必需面对的法律问题。现需要分析集团企业OA
关于无纸化办公信息系统使用的法律风险评估 一、待分析事项 自动化办公、无纸化办公突出的特点是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工作方式和用工制度,但证据的认 定和采信却是所必需面对的法律问题。现需要分析集团企业OA系统/EAS系统运用中,涉及操作人 员电子签名和系统形成数据电文的法律风险。 备注:(1)电子签名,操作人员通过__(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登录指定的OA或EAS系统并使用 系统中同意或不同意的管理模块,表明其认可其中数据内容的行为。(2)数据电文,是指操作人员 通过自己设定的__登录指定的OA或EAS电子系统,并使用系统中数据录入和上传等功能模块在OA 或EAS系统中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文件。 二、具体___ (一)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 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使用 按照法律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 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__《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2002)第64条规定:“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 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____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或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__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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