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股东知情权相关规定的思考与评析——以“杨义恩与中苏公司等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为例
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股东知情权相关规定的思考与评析——以“杨义恩与中苏公司等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为例《〈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股东知情权相关规定的思考与评析——以“杨义恩与中苏公司等股东知情权纠
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股东知情权相关规定 ——“ 的思考与评析以杨义恩与中苏公司等股东知情 ” 权纠纷案为例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股东知情权相关规定的思考与评析 ——“” 以杨义恩与中苏公司等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为例 摘要:股东知情权作为公司法中重要的权利之一,对于保障股东利 益、维护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股 “ 东知情权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本文以杨义恩与中苏公司等股东 ” 知情权纠纷案为例,通过对司法解释四的分析和评析,探讨股东知情 权在我国公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司法解释四在切实保护股东知情 权方面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司法解释四;杨义恩案;公司法 一、引言 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中一项重要的权利,它体现了股东在公司事务 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于保障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股东知情权的有效行使经常会受到限制和忽 视。为了更好地保护股东知情权,我们有必要对《〈公司法〉司法解释 四》中股东知情权相关规定进行思考和评析。 二、案例介绍 杨义恩案是一起涉及股东知情权的知名案件。杨义恩是中苏公司的 股东之一,他要求公司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其他重要 事项的信息,但被公司拒绝。杨义恩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他的股东知 情权,遂诉至法院。 三、司法解释四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