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物权法定主义-试论物权法定原则的弱化

简论物权法定主义-试论物权法定原则的弱化 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和交易内容的不断丰富与创新,物权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呈现出弱化的趋势。作为物权法的一项首要原则,物权法定在整个物权法的发展中处于中枢地位。

简论物权法定主义-试论物权法定原则的弱化 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和交易内容的不断丰富与创新,物权法的物 权法定原则呈现出弱化的趋势。作为物权法的一项首要原则,物权法 定在整个物权法的发展中处于中枢地位。物权是指公民、法人不同程 度地直接控制和利用、支配物的排他性财产权利的总称。物权法是规 范物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权是市场经济运作之基础,是社会生产 得以进行的前提,它解决的不仅仅是物的归属问题,社会经济运行至 此,更重要的是解决物的最大限度的、最有效的利用问题。在人类聚 居的地球村落里,无论是谁,都须臾不能离开物权半步。那规范物权的 法律就自然必不可少,而作为物权法中枢的物权法定原则就更具有极 为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物权法定原则的起源,发展历程,发展现状 等问题上逐个分析,关注物权法定原则逐渐弱化这一发展趋向,希望 籍此可以促进我国物权法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起源及其含义 物权法定原则起源于罗马法时代的罗马法原则。在《罗马法大全》 中承认具有物权属性的权利被限定为所有权、永佃权、役权和质权。 (注1)但实际上物权名称的创立还是来自德国法学家之手。在罗马法 相对的日尔曼法中,因为其认为有占有的权利就是物权,特别是对不 1 15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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