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前进项税抵扣新规定
新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前进项税抵扣新规定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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