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XX年 福建省司法厅xx年 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闽司公告(xx)2号 根据司-法-部第117号《公告》,现就我省xx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
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XX年 福建省司法厅xx年 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闽司公告(xx)2号 根据司-法-部第117号《公告》,现就我省xx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 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普通高等学校xx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 必须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 载)和本人学生证。 (5)品行良好。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 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成心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撤消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 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 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 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