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吉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公路工

吉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 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厅直接管理的公路重点工程及委托省高等 级公路建设局、省公路管理局代厅管理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工 程;其他工程(包括BOT项目)参照执行。 本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 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 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及项目法人,应依据本 细则认真履行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设计变 更行为、严肃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惩治违规变 更、抑制不合理变更、鼓励优化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公路工程使用功 能、安全、质量、成本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 般设计变更。

腾讯文库吉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