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656-200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前 言本标准的6.1、6.3、6.4、7.2、7.3、7.5、7.6、9.1和9.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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