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新
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词语涵义及合约协议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条件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条件(以下简称合约协议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协议条款(以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 -、词语涵义及合约协议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条件(以下简称合 约协议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约协议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 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 .发包方(简称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 能力的 当事人。 2 .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驻工地代表(简称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代表):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 构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 .承包方(简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 的当事 人。 4 .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驻工地代表(简称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构代表):合约协议乙方单位机 构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 .社会监理: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的 监理。 6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担负责任任人。 7 .设计单位:合约协议甲方单位机构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 .工程造价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国务院各有关机构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机构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造 价管控管理机构部门。 9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部门:国务院各有关机构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机构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相关有关内容的永久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