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品运送停车场设立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送工具加油站、加气
危险货品运送停车场设立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 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 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送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 合、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合;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 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 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社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 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合、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的化 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 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