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制度
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制度一、部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一)对县有关部门(单位)实行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食糖、鸡蛋、药品、医疗服务、中小学教育、幼儿园保育、公房租赁、市内公交以及民用电、管道燃气、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