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研究——基于股息个人所得税新规的再思考
我国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研究——基于股息个人所得税新规的再思考我国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研究——基于股息个人所得税新规的再思考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息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形式愈发受到投资者的关注。然
—— 我国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研究基于股息个人所得 税新规的再思考 —— 我国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研究基于股息个人所得税新规的再思 考 摘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息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形式愈发受到 投资者的关注。然而,由于我国现行税制的不完善,股息的经济性重复 征税问题成为制约我国股息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本文以股息个人 所得税新规为切入点,对我国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进行探讨,并 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个人所得税、股息个人所得税新 规 一、引言 股息作为上市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一种形式,是股东的重要收益 之一。然而,在我国现行的税制框架下,股息却被征收了多次个人所得 税,造成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这种重复征税不仅对投资者造成 了不公平的负担,也对股息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因此,对股息的经 济性重复征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提升我国股息市场的健康发展具 有重要的意义。 二、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 (一)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分为综合征税制和分类征税制,而股息 20% 收入属于分类征税范畴。按照现行税制,股息个人所得需要缴纳的 税率,同时还需要缴纳个别所得税。这就意味着,股息在分配给股东之 前已经被多次征税,给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