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三篇
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 相应学分。申请以学分认定方式获得课程学分的,按照《学 院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课程考核应突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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