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甲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 甲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保险产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主体 1.1 甲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保险公司,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1.2 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代理销售 保险产品的能力。 第二条代理内容 2.1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保险代理人,代理销售甲方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以下简称“保险产品”)。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进行保险产品的推广、咨询、解释及销 售工作。 2.3 乙方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性的方式宣传保险产品,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 则,如实告知保险消费者保险产品的相关情况。 第三条代理区域和期限 3.1 乙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区域为:_______(具体区域)。 3.2 乙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第四条代理费用和结算 4.1 甲方根据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用。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销售凭证和资料,以便甲方进行费用 结算。 4.3 甲方每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代理费用。 第五条培训与支持 5.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保险产品、业务流程、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5.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