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咨询财务顾问合同-房地产
常年咨询顾问协议甲 方: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刘 东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电 话:69816653乙 方:北京国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分公司 负 责 人:杨维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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