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 灌浆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㈠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山顶移动灌浆站及管路系统、灌浆立孔、井下永久灌浆管路系统及灌浆地点灌浆情况、灌浆效果进行检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㈠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章灌浆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通 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山顶移动灌浆站及管路系统、灌 浆立孔、井下永久灌浆管路系统及灌浆地点灌浆情况、灌浆效果进行 ㈡ 检查。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灌浆地点负管理责任。机电科负责监 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山顶移动灌浆站机电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 ㈢ 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灌浆负相应管理责任。灌浆系统管理责任 1. 具体划分:地面永久灌浆站、移动灌浆站、地面灌浆永久管路、 临时管路由灭火队负责管理维护。建立灌浆站、管路系统检查记录, 定期检查灌浆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 2. 字认可。地面临时灌浆站设置,管路敷设由灭火队具体负责实施, 3. 达到使用条件。井下灌浆各中巷永久灌浆管路由机电队敷设,完 成后交由瓦抽队负责管理。瓦抽队建立井下灌浆系统检查记录,定期 4. 检查管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由检查人签字认可。井下 横川口至工作面灌浆地点管路由瓦抽队负责敷设和维护,向上隅角埋 1. 管和永久管路回收工作由综采队负责。二、处罚规定地面永久灌 8 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小 1000 时(特殊情况除外),对单位罚款元。井下灌浆系统由责任单 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 5002. 浆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元。地面灌浆单位必须按矿安 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 10003. 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元。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