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管理制度(2023修编)

自救器管理制度(2023修编)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必需随身携带自救器,为加强自救器治理,保证入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当矿井发生灾变时,发挥自救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自救器管理制度(2023修编)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必需随身携带自救器, 为加强自救器治理,保证入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当矿井发生灾变 时,发挥自救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一、入井人员,必需佩戴自救器。 二、入井人员必需经过特地培训,娴熟把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经考 试合格前方可入井。 三、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或私自翻开,否则,除按违章处理外,按原 价赔偿。 四、但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 废。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但凡携 带过期或破坏的自救器入井的,按违章处理。 五、但凡因不慎丧失自救器的,一律按原价赔偿。

腾讯文库自救器管理制度(2023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