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学(形态解剖部分)教案
植物学(形态解剖部分)教案绪 论 一. 植物界(一)生物界的划分 1735年,瑞典博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在《自然系统》一书中明确地将生物分为植物和动物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