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日常运行管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物业工程部日常运行管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物业工程部日常运行管理: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前工作检查,如接班人未到,当班人员应坚守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