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法立法现状研究
我国海洋法立法现状研究摘 要 我国海洋法的立法过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从内容上看,有对海洋权益、资源、环境的保护和航运的管理。而我国海洋法体系在与时代接轨、内容和体系结构等方面均存在缺陷,论文对这些缺
我国海洋法立法现状研究 摘要我国海洋法的立法过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从内容上看, 有对海洋权益、资源、环境的保护和航运的管理。而我国海洋法体 系在与时代接轨、内容和体系结构等方面均存在缺陷,论文对这些 缺陷进行了分析。 2/vie 中国 关键词海洋权益航运管理海洋法体系 作者简介:南海燕,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研究方向:海商法。 D920.0 ADOI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10.19387/j.ki.1009-0592.2017.03.150 相对于无穷的宇宙,浩瀚的地球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茫茫的 71% 海洋却占据了整个地球表面的。在当代世界,海洋在大多数国 家都有重要地位,除为一国提供经济多元化及财富增长的机会外, 1.8 对于国家安全及环境保护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大陆海岸线长达 6500 万公里,岛屿有多个。属于我国管辖的海域,按照《联合国国 际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约有三百万平方公里。我国作为海洋大国, 对于海洋的保护和管理,除了需要不断发展海洋高科技能力,科学 完备的法律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我国海洋法立法阶段梳理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对海洋立法的态度经历了从忽视到重视 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目前,仅中央级别的海洋法律、法规和规章就 有一百部之多,加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部门)规章外, 海洋立法数量庞大。我国海洋立法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立法起步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之初到文革之前,这一阶段为我国海洋立法起步 阶段。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法制建设一片空白,就海洋法 1954 立法来看,当时国家对海洋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在年宪法, 1975 年宪法中对海洋权利的保护几乎只字未提。在当时,迫于政治 1958 及外交的需要,急需对一些领海、船舶等问题进行规定。年, 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首次 1953 对领海宽度进行了规定,另外,也谈到了台澎主权问题。年, 政务院发布了中央法规《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对港区划定、港务 19881964 区职责进行了规定,该法令于年失效。年,国务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为了界定琼州海峡的法 律属性,颁布了《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认 定琼州海峡为我国内海,由我国行使一切主权。这一阶段,我国海 洋立法主要基于政治及外交的需要,涉及的问题多与此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