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诊断标准(2001)
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