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总务-治安处罚决定行政赔偿案 精品

治安处罚决定行政赔偿案  1998年7月19日,原告肖铁锋与本村村民黄水华去攸县城关镇购买装饰材料,在该县城关交通旅社登记住宿,先被安排住三楼(顶楼)305双人房间,后因嫌三楼热而变换至二楼的201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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