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 种作业人员签订 xx 年度《
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xx年度《安全生产 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 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 层有人负责,确保xx年度安全生产。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具备井下各工种生产和安全知识,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 生产。当矿长不在时,必须坚守岗位并全权指挥生产。 2、必须在未安排工人入井之前,同班长、安全员、瓦检员一道先 下井检查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隐患才能安排工人下井作业。 3、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工人要立即制止,要按规定给予 处罚。 4、有责任传授工人安全生产知识和教导工人遵章守纪。 5、井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将井下人员 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能组织生产。 6、遇到发生事故,要积极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处理。 7、有责任随时将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矿长和义务向矿长提出 安全生产合化建议。 8、每月下井不少于二十五班次。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