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正式版)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