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汽车平安管理制度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乘客、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维护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安康开展,根据《重庆市道路
公共汽车平安管理制度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乘客、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共汽车 客运管理,维护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安 康开展,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方法。 第二条本市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立、经营、乘坐、管理适用本方 法。 第三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共汽车客运 管理。 公安、价格、市政、工商、财政、规划、建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本方法。 第四条公共汽车客运属具有公益性的效劳行业,实行优先开展方 针,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积极扶持、统筹规划、有序竞争和平安便 民原那么。 本市通过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制定优惠政策等措施支持公共汽车客 运事业开展。 第五条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应当按照公平竞 争、平安营运、标准效劳和便利乘客原那么,提供平安便捷的效 劳,承当公益效劳义务。 对承当公益效劳义务的公交企业,由财政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对公益性支出进行核实认定后由政府给予合理补偿。 第六条根据合理本钱和微利原那么,形成公共汽车客运合理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