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连带责任中求偿权的实现
论连带责任中求偿权的实现刘宗胜 国防科技大学 讲师 关键词: 连带责任/求偿权/民事诉讼 内容提要: 求偿权的性质应采纳主观共同关系说。求偿的要件应包括须有债务人共同免责、债务人有财产上的给付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论连带责任中求偿权的实现 刘宗胜 国防科技大学 讲师 关键词: 连带责任/求偿权/民事诉讼 内容提要: 求偿权的性质应采纳主观共同关系说。求偿的要件应 包括须有债务人共同免责、债务人有财产上的给付行为、该债务人的 履行无须超过其应负担部分。求偿权的行使应受到必要的限制。求偿 权应通过一次诉讼、多次执行的方法得到实现。 在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 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 担部分。传统民法认为,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 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我国《民法 通则》第87条规定“,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 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这就是连带债务中的求偿关系。 一、求偿权的性质 罗马法对于连带债务只以全部义务为中心,并不承认各个债务人 各有负担部分,因此,也就不承认有求偿关系。当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