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安全责任书
矿工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劳动保护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织金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有关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
矿工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贵州省劳动保护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织金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有关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石灰岩矿现行的安全管 理体制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切实加强本矿的安 全管理。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 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集体作业时间,服从领导、听从 指挥。 3.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 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 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