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
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城乡规划管理政务公开措施,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