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外发加工合作管理制度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第二条
生产外发加工合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