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国际法讲稿[修改版]

第一篇:2组国际法讲稿武力的界限 一、《联合国宪章》中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 宪章的第2条第4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宪章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办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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