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每小时最低工资定为40美分
美国将每小时最低工资定为40美分 1938年6月25日,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合理劳动标准法。本法规定:每小时最低工资为40美分,每周工作量不得超过44小时。这项新规定只适用于从事州际间贸易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