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协议
违章建筑拆除协议甲方: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杨明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县“两违”治理指挥部决定,现拟对位于人民路中段34号原轻工协会大门内的一处60平方米二楼部分搭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违章建筑拆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