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铝业行业协会行规行约
上海铝业行业协会行规行约(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五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行业利益及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整体声誉,促进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