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 小脚,辫子,英国诗

辜鸿铭 小脚,辫子,英国诗  辜鸿铭的名字曾经很响亮过的,至少他的怪癖,使他成为在本世纪一二十年代,京师轰动,举国侧目的一位人物。他用英文写成的《中国人的精神》一书,对于西方世界,也是产生过强烈反应

辜鸿铭 小脚,辫子,英国诗 辜鸿铭的名字曾经很响亮过的,至少他的怪癖,使他成为在 本世纪一二十年代,京师轰动,举国侧目的一位人物。他用英文 写成的《中国人的精神》一书,对于西方世界,也是产生过强烈 反应的。罗曼·罗兰说他"在西方是很为有名的",勃兰兑斯说他 是"现代中国最重要的作家",可见评价之高。 知道辜鸿铭这个名字的人,首先想到的,是他的那根在民国 以后的北平知识界中,堪称独一无二的辫子。他在清廷,算是搞 洋务的,按说是维新一派,但皇帝没了,竟比遗老还要遗老,这 也是只有他才能做出的怪行径了。那时的他,戴瓜皮帽,穿方马 褂,顶红缨辫,穿双脸鞋,踱着四方步,出入北大校园,在红楼 的课堂上,大讲英国诗,据说是当时的京城一景。 他在北大教书,学期开始的第一堂,叫学生翻开Page one(第 一页),到学期结束,老先生走上讲台,还是Page one。书本对 他来讲,是有也可,无也可的。他讲授英国诗,举例诗人作品, 脱口而出,不假思索,如翻开诗集对照,一句也不会错的,其记 忆力之惊人,使所有人,包括反对他的,也不得不折服。据女作 家凌淑华回忆,辜鸿铭到了晚年,还能一字不移地当众背出上千 行弥尔顿的《失乐园》,证明他确实是个非凡的天才。 在课堂上的他,挥洒自如,海阔天空,旁征博引,东南西北, 那长袍马褂的样子,不免滑稽突梯,但他的学问却是使人敬佩的。 他讲课时,幽默诙谐,淋漓尽致,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用中文 来回答英文问题,用英文来回答中文之问,间或又插入拉丁文, 法文,德文,学识之渊博,阅历之广泛,见解之独到,议论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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