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合同定做人不付加工费 承揽人可卖定做物

加工贸易合同:定做人不付加工费 承揽人可卖定做物振兴小学和宏达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如下条款:①由宏达公司为学校加工校服500套,每套的加工费为60元;②宏达公司应在9月10日前

加工贸易合同:定做人不付加工费承 揽人可卖定做物 振兴小学和宏达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如 下条款:①由宏达公司为学校加工校服500套,每套的加工费为60 元;②宏达公司应在9月10日前完成交付的任务;③由振兴小学自己 负责提供校服所需的面料;④宏达公司在完成任务后通知振兴小学, 学校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付款提货。 宏达制衣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定做任务后,用传真的形式通知 振兴小学来公司领取校服并交付货款,可校方在过了十多天才打来电 话,说学校因为一直没有收齐学生的校服款,所以暂不能如期提货付 款,是不是可以先提货,等收齐了学生的交款再补交货款。宏达公司 没有同意振兴小学的提议,坚持付款的同时才能提货。此后的两个多 月,振兴小学也没有来付款提货。其间宏达公司曾几次用电话或传真 的方式让学校来提货。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宏达制衣公司将这500 套校服卖给了另外两家小学,共得款5万余元。宏达公司在扣除了自 己的加工费和保管费后,还剩余了2万多元钱,于是又电话通知学校 来领取。学校在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认为宏达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把 校服卖掉,便以宏达公司违约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宏达公司追 回全部校服,由他们自己交付货款后再提取。

腾讯文库加工贸易合同定做人不付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