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第二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第三条 课程考核应侧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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