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防火管理规定
电工防火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工的防火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电工单位和个人的防火管理。第二章 防火责任第三条 电工
电工防火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工的防火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电工单位和个人的防火管理。 第二章 防火责任 第三条 电工单位应当对其电工场所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 相应的防火管理措施,并将其上报至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备 案。 第四条 电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的灭火器材,并定 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 电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明确各级人员的防 火职责,加强防火培训和演练,提高电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能 力。 第三章 防火措施 第六条 电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置明确的消 防安全标志和指示标识,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和消防设施的易于 操作。 第七条 电工单位应当设置可燃物储存区域,并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分类储存和管理。 第八条 电工单位应当对其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 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1 页共 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