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营中心融资提成及成本管理制度
资本运营中心融资提成及成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为了激励资本运营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同时规范市场,统一管理,控制集团资本运作的融资成本,确保各业务团队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对融资提成和
资本运营中心 融资提成及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资本运营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同时规范市 场,统一管理,控制集团资本运作的融资成本,确保各业务团队 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对融资提成和成本加 以统一规定。 第二章 提成管理制度 第二条 资本运营各业务团队的提成实行部门总包制度,其中 业务团队的提成为融资到账总额的1.2%,辅助部门津贴为融资到 账总额的0.25%,合计为融资到账总额的1.45%,该1.45%的费用 不包含在资本运营业务的综合成本中。 第三条 资本运营各业务团队的提成为融资到账总额的1.2%。 第四条 配合开展融资业务的辅助部门(领导),中介、法务 等辅助部门为实际到账总额的0.25%。其中提供信息者(中介) 并促成融资到账总额的0.1%;集团分管领导(常务副总裁)的分 配比例为实际到账总额的0.1%;集团有关领导0.03%;法务部为 实际到账总额的分比例为0.02%。 第五条 专门从事融资业务的资本运营业务团队及具有明确 融资任务的项目团队的内部分配比例为实际到账总额的1.2%。其 中业务的直接开拓人的分配比例为0.8%,(含贷款行的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