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建筑与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地基与基础1.1 基槽开挖后,参建各方要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基坑土质、地下水、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等进行核查,人工挖空混凝土灌注桩应逐孔进行
建筑与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地基与基础 1.1基槽开挖后,参建各方要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基 坑土质、地下水、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等进行核查,人工 挖空混凝土灌注桩应逐孔进行持力层岩土性质检查。 1.2室内与基础回填土。填方和柱基、柱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回 填土必须经过筛后,按规定分层夯实,不得用腐质土、冰块、冻土和建筑垃圾 回填,更不得以水沉代替夯实,且应按照规定留置试件,确保回填土的密实性。 1.3灰土工程。灰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搅拌应均匀,铺设厚度应 符合规定且应夯压实,表面无松散和起皮现象;分层铺设、分段施工时上下两 层的搭接位置应正确,搭接长度步少于500mm,且不得再柱基、墙角、承重窗 间下留设。夯压遍数应符合要求,并按要求留置试件。 1.4砂和砂石地基。砂石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分层、分段施工时每层铺设厚度及最佳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1.5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水泥夯实用土料质量、水泥和土的配比应 符合要求。现场进行的成孔其孔位、孔深、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填料 厚度、夯击次数、最佳含水量及干密度等施工参数要符合规定。 1.6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 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 2 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步应少于3点,1000m以上工程, 222 每增加100m至少应增加1点,3000m以上工程,每增加300m至少应增加1 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1.7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复合地 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位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 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十,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1.8混凝土灌注桩。所用的水泥、砂、石子、钢材等原材料应符合要求。 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必须通过溜槽,不得直接向桩孔内倾倒,当高度超过3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