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为适应新形势,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化 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 患 沟 度 制 医 医 序 疗 广 好 医 护 。 , 利 维 益 秩 良 的 及 大 为适应新形势护人员的切身 的 医 防 纠 质 , 化 服 全 医 疗 疗 安 范 务 量 , 疗 纷 为进一步提高发生,确保医 量 升 步 疗 次 稳 国 深 共 从 人 更 民 提 层 上 和 医 质 解医患矛盾,,根据《中华 法 侵 和 责 人 共 特 中 际 及 院 《 实 国 华 民 , 权 任 执业医师法》》,并结合我 。 制 患 通 院 民 医 度 医 沟 制定环江县人 导 则 指 及 原 一、思想 民 护 从 大 展 , 学 发 的 益 科 出 维 发 观 , 广 人 坚持以人为本群众的健康权 和 为 质 心 心 以 ” 为 和 病 共 人 建 量 中 , 谐 核 ” 牢固树立“以“携手医患,的 完 设 制 不 卫 法 断 随 的 当 水 今 平 建 着 生 不 的 断 服务理念。善,人民生活提高 者 增 显 , 意 的 日 维 要 患 量 者 的 著 权 识 求 强 患 以及广大对医疗服务质益提 提 通 的 既 患 间 程 强 全 , 诊 加 疗 沟 医 之 过 , 能 高,因此高患者对疾病及其风 息 因 之 疗 少 患 纠 , 盾 认 的 识 矛 间 减 医 和 医 信 险性的不对称而产生纷,同 法 任 的 识 护 员 质 强 服 能 医 增 疗 责 医 人 务 意 和 时,又律意识,提高量。通过 法 患 保 的 沟 , 发 充 纷 间 疗 的 纠 护 分 通 的 者 合 医患权益、防范医生。增进患 理 务 对 员 信 和 院 对 医 医 的 任 人 的 方解。 倾 方 重 耐 体 尊 时 情 沟 , 通 同 对 应 现 , 心 与患者或家属听对方的倾诉 本 姿 心 , 奉 爱 者 患 导 愿 , 为 引 的 者 献 患 态 并 患者的病情,着诚信的原则 配 康 解 主 正 理 范 病 效 待 , 疾 有 健 , 确 防 , 动 及家属正确对合治疗、护理 尊 任 相 互 建 互 助 盾 相 患 、 矛 互 信 , 立 帮 、 相 和及时化解医重、互相理解 系 。 的和谐医患关 通 沟 二、环节 门 1.急诊沟 门急诊导医、挂号要强化沟通意 通 师 询 、 咨 人 、 员 医 状 者 解 心 充 了 同 , 、 义 年 务 龄 患 要 分 不 的 理 识,履行告知态,适应不同 的 相 一 信 者 立 与 求 , 种 患 建 互 任 层次患者的需关系。 制 首 落 负 , 格 者 病 诊 既 患 往 实 后 严 诊 责 门诊医师在接,根据患者的 作 等 检 疾 、 助 通 检 者 体 与 格 患 查 查 辅 沟 , 对 病 史、现病史、出初步诊断, 况 要 其 等 措 及 见 诊 者 拟 求 行 患 必 疗 施 意 , 性 情 将初步诊断、进行告知,征 遇 急 解 科 置 理 属 疗 无 种 情 医 况 。 处 的 家 诊 对 争取患者对各有意外事故等陪 时 家 患 , 法 知 早 应 及 者 设 通 属 同 同的患者,报告医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