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现场环境卫生制度
矿业现场环境卫生制度 矿业现场环境卫生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检查,并应做 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 应包括环境保护、 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
矿业现场环境卫生制度 矿业现场环境卫生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检查,并应做好检查记 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 记。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 放标准。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 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不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 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 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 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卫部门申报,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 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 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 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 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 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