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 13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 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号) (2021)13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 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 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 过程审批管理,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规范减少审批 环节,强化项目、流程、事项全过程、全覆盖改革,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 目涉及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技术性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 及政府内部管理服务事项,规范土地供应、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规 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政府全过程审批管 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全 国一流投资环境。 二、明确产业准入标准 (-)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制度。按照》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版) (2020 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严格限制或淘汰高耗能、高污染和低端产业。编制 公开省、市、县三级核准项目目录,对许可准入类产业和项目,落实分级 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核准管理。对备案管理产业,厘清备案管理权限,省 级编制公开备案项目目录,县级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缩短时限、优化 流程。(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

